退/换货

发布日期:2015-01-16 16:07:23

 

家有购物购物商城在售的所有的商品均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及其他售后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您在购买了我们的产品之后有任何需要帮助的,请您拨打家有购物服务热线:4008-678-210,将您的详细情况说明后,我们的客服代表将会竭诚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退/换货标准如下: 
1. 家有购物商城在售商品,自客户签收之日起,7天(含)内可以办理退货,15天(含)内可以办理换货。

2. 超过十五天至一年内的,按照该商品的“厂商售后维护标准”执行。 
3. 超过一年的根据商品属性自动进入主要部件的一年至三年保修期。 
4. 以下情况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1) 个人定制类商品; 
(2) 鲜活易腐类商品; 
(3) 在线下载或者您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3C(手机、相机、笔记本电脑等)数码商品中原厂包装打开或者安装电池开机启动不接受退/换货, 此类产品严格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 
(5) 护肤品、化妆品等产品,有小包装试用样品的,请您在使用主商品前,先使用样品;无试用装的,在使用主商品后,如出现过敏等皮肤不适等情况,需提供三级医院出具的因使用该商品导致皮肤过敏的诊断证明及病历。 
(6) 服饰、鞋包、内衣类商品,如已经洗涤或商标、吊牌等拆除后,不能办理退/换货;如因为尺码不合适,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优先换货1次。 
(7) 食品、保健食品、饮料类商品,一经签收,开启包装后不能办理退/换货。 
(8) 贵品(珠宝、黄金首饰、名贵手表等)、收藏品,签收后不能办理退/换货。 
(9)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换货,经您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换货的商品,则不能办理退/换货。

退货指南 
1. 自受理您的的退货申请之日起,我们将委托专业物流公司上门回收(部分地区不能提供上门取货,具体请咨询客服代表)。 
2. 不能提供上门取货的地区,请您按照家有购物客服代表的提示,自行将需要退货的产品邮寄到家有购物指定收货地址。 
3. 厂家直接配送商品,自受理您的退货申请之日起,请您按照家有购物客服代表的提示,自行邮寄回该商品指定的退货地址(非家有购物地址)。 
4.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所产生的邮费,我们在收到退货和邮费发票后为您报销,厂家直接配送商品请采用邮费到付的方式寄送(收货方支付邮费)。 
5. 报销邮费需提供正规邮费发票,发票抬头为“家有购物集团有限公司”,发票背面注明姓名、电话和订单号。 
6. 商品退款和邮费,在家有购物客服代表征询您的意见后,可以将款项退回到您提供的银行账户或者家有会员暂存款账户。

换货指南
1. 自受理您的的换货申请之日起,我们将按照商品的正向配送时效内为您上门办理同品换货(部分地区不能办理上门同品换货,具体请咨询家有购物客服代表)。 
2. 不能提供上门同品换货的地区,请您按照家有购物客服代表的提示,自行将需要换货的产品邮寄到家有购物指定收货地址,我们在收到货品并核实后,将为您重新寄送新品。 
3. 厂家直接配送商品,自受理您的换货申请之日起,请您按照家有购物客服代表的提示,自行邮寄回该商品指定的收货地址(非家有购物地址),厂家收到货品并核实后,将为您重新寄送新品。 
4.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换货所产生的邮费,我们在收到货品和邮费发票后为您报销,厂家直接配送商品请采用邮费到付的方式寄送(收货方支付邮费)。 
5. 报销邮费需提供正规邮费发票,发票抬头为“家有购物集团有限公司”,发票背面注明姓名、电话和订单号。 


家有购物商城商品自行邮寄退/换货地址

备注:请您以家有购物客服代表提示的地址为准。

温馨提示 
1. 请认真填写“家有顾客订购商品明细单暨退换货单”, 将您的姓名、电话、地址以及商品出现的问题等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 
2. 客户自行邮寄退/换货时,请务必将“家有顾客订购商品明细单暨退换货单”、发票商品的内外包装、原装附件及赠品连同商品一起退回,退/换货商品不全(如缺少配件、附件、赠品等),我们将不能为您办理退/换货手续。 
3. 退/换货必须提供家有购物的有效购买凭证:销售发票。如果发票遗失,我们将不能为您办理退/货手续。 
4. 请您确保您登记时的姓名与您身份证姓名相符,便于我们能以最快的速度为您办理退/换货手续。 
5. 厂商直接配送销售的商品如在退/换过程有任何问题,请您致电家有购物客服代表协助办理。